温哥华居民呼吁加强电动自行车和滑板车管理
温哥华居民在市议会论坛上呼吁加强电动自行车和滑板车管理,以提高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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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哥华居民呼吁加强电动自行车和滑板车管理
在温哥华市议会最近的社区论坛上,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成为居民们最为关注的话题,许多人表示,骑行者在他们的社区内高速行驶,造成了安全隐患。
社区成员迈克·安德森(Mike Anderson)指出,他曾目击青少年在行人道上快速骑行,违反基本的交通规则。他表示:“我认为这非常危险。我们与骑这些车的青少年有过非常接近的碰撞。他们在公园和人行道上以每小时30到35英里的速度行驶。”
感到沮丧的邻居和担忧的家长们呼吁市政府制定更明确的规则,并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滑板车的管理。
温哥华警察局交通部门今年迄今已回应了两起致命的电动自行车事故,警方发言人金·卡普(Kim Kapp)表示。她补充说,警方收到了多起关于儿童和成年人以“鲁莽和危险的方式”骑行电动自行车和滑板车的报告。
她在一封电子邮件中指出:“法律对于什么构成自行车或何时被视为机动车是非常明确的。”
根据华盛顿州的法律,电动自行车分为三类:第1类电动自行车仅在骑行者踩踏时提供额外辅助,最高速度为每小时20英里;第2类电动自行车在骑行者不踩踏时也可以由电动马达驱动,最高速度同样为每小时20英里;第3类电动自行车仅在骑行者踩踏时提供动力,但可以达到每小时28英里的速度。
在华盛顿州,所有电动自行车可以在正式的自行车道上行驶,而第1类和第2类电动自行车通常可以在任何人力驱动的自行车可以行驶的地方,包括道路、人行道和共享使用的步道。第3类电动自行车禁止在人行道上行驶,除非没有安全的替代路线。该州还禁止第3类电动自行车在共享使用的步道上行驶。
在条件不适合的情况下以过快的速度骑行、在汽车或行人交通中穿梭等类似不安全的行为被视为“疏忽骑行”。
关于在自然表面的非机动步道上骑行,华盛顿州目前禁止所有类别的电动自行车在这些类型的步道上行驶,依据市政研究与服务中心的规定。
卡普还指出,温哥华市的法规要求骑自行车的成年人和儿童在公共区域骑行时必须佩戴头盔,包括骑自行车、滑冰、滑板、滑行车和独轮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