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政府被控错误剥夺土著身份
一项针对加拿大政府的诉讼称,错误地剥夺了土著身份,影响众多人群的权益。
- Harrison M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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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政府被控错误剥夺土著身份
温哥华——本月在联邦法院提起的一项集体诉讼称,加拿大政府错误地拒绝了那些祖先在联邦成立之前“自愿”放弃土著身份的人的身份,违反了《印第安法》。
原告查尔斯·韦斯利、克里斯托弗·韦斯利、香农·尼古拉斯和妮可·尼古拉斯在温哥华提交的诉状中,寻求从联邦政府获得赔偿,理由是他们“被剥夺了根据该法案享有的权益”。
诉状指出,他们都有“至少一位直系祖先”在加拿大法律下被“赋予”身份,放弃了土著身份,并获得了加拿大公民的权利和特权。
诉讼详细阐述了自1850年代以来加拿大法律中赋予身份的历史。
诉状提到1996年发布的《原住民委员会报告》中的发现,该报告指出,加拿大省在1857年通过的法律,即《渐进文明法》,是“加拿大印第安政策演变中最重要的事件之一”。
该法首次立法规定了“赋予身份”,允许21岁或以上的土著男性在符合其他条件的情况下,放弃他们的身份,前提是他们“品德良好”。
报告中指出:“其前提是,通过逐步消除印第安人与非印第安人之间的法律区别,最终将印第安人完全吸收进入殖民社会。”
然而,报告发现“赋予身份政策本质上对印第安文化认同构成了攻击”,并且对女性具有固有的性别歧视,因为如果她们的丈夫被赋予身份,她们会被强制剥夺身份。
诉状称,1857年的赋予身份“机制”后来在加拿大联邦成立后的立法中被“纳入”。
这项尚未被法院认证为集体诉讼的诉讼称,原告的“赋予身份的家族历史”意味着他们及其子孙无法注册身份,剥夺了他们“作为印第安人身份所享有的经济、教育和健康等实质利益”。
诉状还提到,联邦政府已经在香农·尼古拉斯和妮可·尼古拉斯等人于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最高法院提起的法律挑战中“承认”该法案的注册条款是违宪的,案件已于今年早些时候审理,目前尚待裁决。
诉状指出,称赋予身份为自愿是“误导性的”,因为这通常是在“相当大的压力下”进行的,因为这样可以让他们的孩子免于寄宿学校,而女性和儿童如果她们的丈夫或父亲申请赋予身份则会自动被赋予身份。
这项诉讼寻求对“因《印第安法》明显违宪条款而被剥夺应有权益的集体成员”进行赔偿。
这篇报道最初由加拿大新闻社于2025年8月13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