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裁决确认哥威昌第一民族对大温哥华地区土地的所有权
哥威昌第一民族及其盟友获得重要法律胜利,确认在大温哥华地区拥有历史土地的所有权,可能影响加拿大土地所有制的基础。
- Harrison M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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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裁决确认哥威昌第一民族对大温哥华地区土地的所有权
哥威昌第一民族及其数个盟友在法律战中取得重大胜利,确认他们对里士满部分历史土地的合法权利,以及在弗雷泽河某段区域的渔权。
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最高法院于周四作出的这一里程碑式裁决,可能会对加拿大社会的私有财产合法性产生深远的影响,挑战长期以来的观念,将原住民所有权置于土地的完全拥有权之上。这一裁决可能会改变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及整个加拿大的财产所有权结构。
早期的批评者警告,这一裁决可能会引发连锁反应,对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的经济、投资环境、房地产市场及社会稳定带来严重后果。
哥威昌的这一主张遭到加拿大政府、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政府、温哥华弗雷泽港务局及里士满市的坚决反对,此外,穆斯奎姆印第安部落和萨瓦森第一民族也参与了案件的辩护。
争议土地的历史背景
哥威昌称争议区域为“Tl’uqtinus之地”,位于里士满东南部,主要为工业用途,靠近弗雷泽河岸。
在审判开始时,哥威昌所要求的土地面积约为1846英亩,几乎是温哥华斯坦利公园的两倍,此外还包括一些由联邦或地方政府持有的土地。该地区内有联邦港口和能源设施,以及亚马逊、加拿大轮胎、Wayfair和UPS等大型工业企业的物流和仓储设施,周边还有一些住宅和农田。
裁决的法律意义
法官在裁决中指出,问题不在于原住民所有权是否可以存在于完全拥有权之上,而在于完全拥有权是否可以存在于原住民所有权之上。法官认为,原住民所有权在法律体系中是优先的,受到加拿大宪法的保护。
然而,哥威昌并未要求法院推翻或无效现有的私有财产所有权,这意味着目前私有土地所有者仍然合法拥有其土地,除非未来法院作出其他裁决,或通过谈判、购买等方式解决争端。
省政府律师主张,原住民所有权应受到现有私有财产权利的限制,认为原住民所有权仅应适用于本案当事方所拥有的土地,任何声明都必须遵循当前的私有拥有权。省政府的立场是,土地的冠地权和由此产生的私有财产所有权在法律上都是有效的,私有所有权在与原住民所有权发生冲突时会暂时中止。
法官对此表示反对,认为原住民所有权不应以私有财产为参考,因为政府最初的私有土地授予本身就是对原住民所有权的无端侵犯。
未来的影响与挑战
尽管裁决为哥威昌和省政府提供了一定的确定性,但法官指出,因现存的私有权利,哥威昌无法自由使用或控制已被私人拥有的土地部分。法官建议,这些重叠权利的解决应由省政府负责,而不是由个别私有土地所有者解决。
该案件的裁决对未来的土地权利主张可能具有重大影响。哥威昌和其他第一民族的首领在声明中表示,这一胜利是为了正义与和解的基础,他们将继续为恢复自身的土地和渔权而奋斗。
在法律界和社会各界,围绕这一裁决的争论仍在继续,预计相关的被告将对这一裁决提出上诉。